認識身心障礙
認識自閉症(Autism)

(Autism)


壹、 我國 [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, 鑑定基準] (教育部, 民87) 中第十二條稱 […自閉症, 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溝通, 社會互動, 行為及興趣表現上有嚴重問題, 造成在學習及生活適應上有顯著困難者; 其鑑定基準如下:

一、顯著口語, 非口語之溝通困難者.
二、顯著社會互動困難者.
三、表現固定而有限之行為模式及興趣者.]


貳、我國 [身心障礙等級]中自閉症的定義為 [合併有認知功能, 語言功能及人際社會溝通等方面之特殊精神病理, 以致罹患者之社會生活適應有顯著困難之廣泛性發展障礙.]


參、美國障礙者教育法案 (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, IDEA)定義:

[自閉症是一種發展性障礙, 通常出現在三歲之前, 顯著的影響口語和非口語溝通和社會互動,對兒童的教育表現有嚴重的負面影響. 其他通常伴隨自閉症的特徵有從事重複性的活動和刻板的動作, 對環境改變或日常生活常規改變的抗拒, 及對感覺經驗的不尋常反應. 如果兒童教育表現主要是受到嚴重情緒困惱的負面影響的結果, 這個名稱就不適用.]


肆、自閉症的診斷標準

一、具有下列(一) (二)及(三)各項目中總共六項, 且至少具有 (一) 中兩項, (二)和(三)各一項的問題:

(一)社會互動方面本質上的障礙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兩項:

多重非語文行為如視覺注視, 臉部表情, 身體姿勢, 及手勢以規範社會互動使用方面顯著的障礙。
無法發展出符合其發展水準的適當同儕關係。 
缺少主動尋求和其他人分享快樂, 興趣, 或成就 (如缺少呈現, 帶來, 或指出有趣的事物)。
缺少社會或情緒的交互性。

(二)溝通方面本質上的障礙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:

完全沒有或遲緩的口語發展 (沒有伴隨用其它補償方式的溝通企圖, 如手勢或模仿).
有適當語言能力者, 在和其他人開始或維持會話的能力方面有顯著的障礙.
刻板和重覆的使用語言, 或特殊的語言.
缺少符合其發展水準, 多變化, 自發的假裝性遊戲或社會性模仿遊戲.

(三)行為, 興趣, 和活動方面有限的, 重覆和刻板的型式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:

一、包括一種或一種以上, 在強度和焦點上不正常的刻板和有限的興趣型式.
明顯地對特定的, 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不變的堅持.
刻板和重覆的動作舉止 (如揮動或扭動手或手指, 或複雜的全身性動作).
持續的沉迷於物體的部份.

二、在三歲以前, 至少表現出一項下列領域方面的遲緩或不正常的功能:
社會互動
社會溝通方面的語言使用
象徵性或想象性遊戲.

三、此障礙無法以雷特症候群或兒童期崩解症加以說明。


伍、國際疾病分類第十版自閉症的診斷標準

一、在三歲以前, 至少表現出一項下列領域方面的遲緩或不正常的發展:
在社會溝通應用上的語言理解和表達方面;
選擇性的社會依附或交互性的社話互動發展方面;
功能或象徵性遊戲方面。

二.具有下列(一) (二)及(三)各項目中總共六項, 且至少具有 (一) 中兩項, (二)和(三) 各一項的問題:

(一)交互社會互動方面本質上的異常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兩項:
無法適當的使用如視覺注視, 臉部表情, 身體姿勢, 及手勢以規範社會互動;
雖有充份的機會, 卻無法發展出符合其心智年齡的同儕關係, 如互相分享興趣, 活動和情緒;
缺少社會-情緒的交互性, 表現出對其他人的情緒有缺陷或異常的反應; 或缺乏依社會情境所做的行為調整; 或社會, 情緒和 溝通行為統整的弱點;
缺少主動尋求和其他人分享快樂, 興趣, 或成就 (如缺少呈現, 帶來, 或指出有趣的事物).

(二) 溝通方面本質上的障礙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:
完全沒有或遲緩的口語發展, 且沒有伴隨用其它補償的替代性溝通方式的企圖, 如手勢或模仿 (通常之前就缺乏溝通性的ba ba 等語音)
無論其語言能力程度如何, 在和其他人溝通的交互性反應上, 相對性的缺乏開始或維持會話交換的能力;
刻板和重覆的使用語言, 或使用特殊的語詞或片語;
缺少多變化, 自發的假裝性遊戲或社會性模仿 (若是幼兒) 遊戲.

(三) 行為, 興趣, 和活動方面有限的, 重覆和刻板的型式, 至少具有下列中的一項:

全神貫注的在一種或一種以上, 在內容, 焦點或強度上不正常的刻板和有限的興趣型式;
明顯地對特定的, 非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強迫性的堅持;
刻板和重覆的動作作態, 如揮動或扭動手或手指, 或複雜的全身性動作;
全神貫注的沉迷於物體的部份或遊戲器材的本質 (如味道, 表面感覺, 或它們所產生的噪音或振動)。

三. 臨床上, 不能歸因於其他廣泛性發展障礙; 特定性接受性語言發展障礙及衍生的社會-情緒問題; 兒童期反應性依戀障礙或兒童期無選擇性依戀障礙; 智能障礙伴隨某些情緒或行為障礙; 早發型的精神分裂症; 和雷特症。


資料來源:師資培育 教師在職進修網http://140.127.81.13/a_define_3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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